郭绍虞有过一句话:“孔门之文学观,一曰尚文,二曰尚用。”郭绍虞本人的用语严谨性我们在这里姑且不论,但郭绍虞提出的孔门文学的特征,确实给我们提供了一定的分析角度。
首先是尚文,儒家以此与墨家相区别。墨家推崇功利主义、实用主义,反对一切不能服务于实际功能的外在形式。在墨家的言论中,形式与功能往往是相互对立的,比如《墨子·节用上》中说:“圣人为宫室之故,知以为墙壁之厚,可以为固;不以为观乐之故。故不为宫室之美,宫室之利也。”圣人为建造宫室的缘故,知道墙壁厚实可以使宫室坚固,而不是为了观赏娱乐。因此,建造宫室不是追求宫室的华美,而是追求它实际的功用。再比如在《非乐上》中,墨子说:“是故圣王之为乐也,非以大钟鸣鼓琴瑟竽笙之声,以为不乐也;非以刻镂文章之色,以为不美也。”墨子并非不知道音乐和形式具有审美价值,而是否定脱离实际功用的审美形式。他认为,如果外在形式不能服务于实际目的,反而会成为社会资源的浪费。
儒家则不一样。儒家是诸子百家中最早、也是最系统地肯定“文”的价值,并试图将其纳入人格修养和社会秩序之中的学派。比如《礼记》中记载,孔子说:“情欲信,辞欲巧”;《左传》中记载,孔子说:“言之无文,行而不远。”孔子的弟子子贡更是说过:“文犹质也,质犹文也。虎豹之鞟,犹犬羊之鞟。”孔子及其弟子确实认同文学、语言形式的价值,认为好的表达形式有助于更好地通情、达意、言志。郭绍虞致力于对古代文论进行现代建构,我们可以想见,他发现这些材料的时候该有多么惊喜。但是,我们并不打算就此附和郭绍虞。通过这些话,我们可以说明孔子重视“文”,但这并不能直接说明孔子肯定现代意义上的文学价值,更不能认为孔子已经认识到了作为独立审美对象的文学。
《论语·雍也》中,孔子说:“质胜文则野,文胜质则史,文质彬彬,然后君子。”这句话可能在一定程度上能够反映孔子的真实想法。“文”的本意是“花纹”,后来引申为“纹饰”“形式”,是一种表达的方法。有了好的内在,还需要有好的表达形式,“文质彬彬”正是这种内在品质与外在修养相得益彰的表现。
我们这里甚至可以很自然地看出孔子对于“礼”的看法。礼是什么?礼是一套处理尊卑、规范人际关系的标准,而这套标准就反映在外在的“文”上。对“文”、对标准的坚持,在一定程度上也就是对礼的坚持。所以孔子看到“八佾舞于庭”时,才会愤愤而叹:“是可忍也,孰不可忍也。”
至于单纯的“文”,一如诸子百家,儒家同样对其持有警惕态度。《论语·卫灵公》中记载,孔子说:“辞达而已矣。”说话只要能够表达意思就够了,没有必要过度追求辞藻的华丽。同时,孔子又说:“刚毅木讷近仁,巧言令色鲜仁矣。”由此可以看出,如果我们将“文”定义为现代意义上的文学,那么很难直接得出孔子“尚文”的结论。孔子所重视的,并不是脱离内容和伦理秩序而独立存在的文学形式,而是能够服务于人格修养和礼乐秩序的“文”。
再说尚用,儒家以此与道家相区别。“用”是什么?《说文解字》将“用”解释为“可施行”,即使人、物发挥其功能。在《论语·阳货》中,孔子向弟子发问:“小子何莫学夫《诗》?”这里的“诗”指的不是我们现在所说的古典诗歌、现代诗,而是《诗经》。孔子高度推崇《诗经》,他对自己的儿子孔鲤说:“不学诗,无以言;不学礼,无以立。”那么为什么要学《诗经》呢?孔子自己在接下来的话里自问自答地说了出来:“诗可以兴,可以观,可以群,可以怨。迩之事父,远之事君,多识于鸟兽草木之名。”从这句话中可以看出,孔子说明了《诗》对于人的作用,即“兴、观、群、怨”。
兴是什么?孔安国说,兴是“引譬连类”,意思是不直接说一个道理,而是借一个外在事物,把另一种感情或者道理引出来。《诗大序》的表述与此相近:“兴者,起也。”意思是在作诗时先言彼物,再言此物,先写一个东西,再引出后面的情感。这里最有名的例子莫过于《蒹葭》:“蒹葭苍苍,白露为霜。所谓伊人,在水一方。”男子想念自己的心上人,却不直接写伊人和自己的思念,而是在前两句提到芦苇和秋霜。为什么?秋天苍凉、遥远、不可触碰,恰似男子那远方的爱人。在四句之中完成了从自然景物到情绪,再到人事的转化,也就是“兴”。
朱熹说,兴是“感发志意”。这比孔安国“引譬连类”的解释更进一步,从孔安国关注的“诗歌如何通过外物建立联系”,到朱熹关注的“诗歌进入读者内心之后产生的效果”,在这一层次上,诗中的“兴”不再只是创作上的一种表现手法,而成为连接作者与读者的情感机制。在此基础上,儒家话语体系下的《诗经》进一步有了道德教化的职能。它首先呈现人的真情实感,然后使人在审美中逐渐形成判断。
那为什么偏偏是《诗经》呢?因为《诗经》不是普通的文学作品,而是经过长期流传、整理和选择的经典文本。传统经学认为,《诗经》来源于各地风谣,经由采诗官收集整理而进入礼乐体系,最后成为教化君子的经典。正如孔子自己所说:“诗三百,一言以蔽之,曰:‘思无邪。’”
但是,在《四书章句集注》中,朱熹同样写道:“诗本性情,有邪有正,其为言既易知,而吟咏之间,抑扬反复,其感人又易入。故学者之初,所以兴起其好善恶恶之心,而不能自已者,必于此而得之。”这就产生了一个问题:似乎与孔子自己的“思无邪”产生了冲突。后世经学家往往会用各种方式解释这一问题,甚至朱熹自己也认为:“无邪”的意思并不是说诗中没有复杂情感,而是说诗中的情感最终会归于正道。
但是在我看来,这种解释背后的根本原因,在于两汉乃至春秋战国以来的功利主义倾向与宗经思想。儒家并不相信存在完全脱离功利和教化目的的诗歌。《诗经》因此被不断纳入政治伦理体系之中,于是《关雎》成为“后妃之德”,《蒹葭》也被赋予美政求而不得的意义。当然,宗经又是一个很长的话题,我们此处暂且按下不表。我们在这里只需要知道,在儒学家的理解中,《诗经》之所以能够对人产生强烈的感召作用,并进一步具有道德教化功能,是因为《诗经》本身具有被认可的美好品质。
那么为什么有了良好的品质就能够感召众人呢?孔子一直强调内在德性的根本作用。在他的思想中,只要有了良好的本质,外在形式便能够获得意义。比如他说:“绘事后素。”只要在白布上画画就能画的好看,只要长得漂亮做什么都是加分,只要有了好的本质以后做什么都会好。这样我们也就能够结局子夏的追问了:“礼后乎?”答案是肯定的。人而不仁如礼何?人而不仁如乐何?在价值顺序上,仁显然是更加根本的东西,而“礼”则是这种内在品质的外在表现。甚至在我们上文的讨论中,礼本身显然也是一种“文”。